必须通过国家卫健委电子化注册系统提交首次注册申请,并准备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成绩合格证明、聘用证明及体检报告等材料,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单位审核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取得执业证书。

护士执业证首次注册流程 申请材料清单与电子化注册系统操作详解  第1张

如果您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需完成首次注册以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则必须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并同步准备相应纸质与电子材料。以下是具体操作路径与材料要求的详细说明:

一、注册前必备条件与材料准备

首次注册的前提是已完成考试合格认证并受聘于合法医疗机构,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可验证。未满足任一前提将导致系统无法进入业务申请环节。

1、确认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编号须准确)。

2、与拟注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单位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电子化系统中已完成机构端注册。

3、准备以下材料的清晰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5MB):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成绩合格证明、单位聘用证明(加盖公章)、6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含照片及体检医院公章)

4、部分省份额外要求提供8个月临床实习证明原件(须实习医院盖章,部门章无效),请提前向当地卫健委或注册单位确认。

二、个人电子账户注册与激活

该步骤旨在建立唯一身份识别通道,确保后续所有操作与考生本人考试信息绑定,不可跳过或代为操作。

1、打开浏览器,访问官方入口:https://cnnursys.cn/home/index

2、点击“注册新账号”,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点击【确定,继续】。

3、填写手机号、电子邮箱、用户名,设置并确认登录密码,全部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继续】。

4、注册成功后自动跳转登录,系统提示进行护士信息验证;若验证失败,请核对姓名与身份证是否完全一致,并确认当地卫健委数据是否已导入。

5、验证通过后,进入手机号验证环节;如短信未收到,点击“邮箱验证”选项,按提示完成激活码接收与输入。

6、在激活界面准确输入护士准考证号或考试合格证书编号,提交后系统自动关联考试数据,账户即完成激活。

三、首次注册业务申请操作

此环节为全流程核心,所有字段均需严格按系统逻辑填写,其中工作单位名称必须通过下拉查询选择,不可手动输入。

1、登录个人端后,点击左侧菜单栏“业务申请”,页面显示“未查询到注册信息”,点击【首次注册】按钮。

2、在“工作单位名称”栏点击“点击这里选择机构”,输入单位全称,选择对应省份后点击查询,在结果列表中勾选准确注册名称。

3、依次填写:技术职称→选择“护士”;工作科室→根据实际选择“病房”“门诊”或“急诊”等;工作类别→固定选择“临床护理”;职务→选择“无”;参加工作时间→选择“注册当日日期”。

4、上传步骤一中准备好的全部材料扫描件,每类材料仅支持上传一个文件,命名不得含特殊字符。

5、核对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保存”,弹出确认框时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业务记录页,显示“待机构审核”状态。

四、单位端审核与材料补正

个人提交后,流程转入单位后台,由机构管理员核实真实性与合规性,该环节不开放个人修改权限,仅支持撤回重报。

1、联系注册单位负责人登录机构端(https://cnnursys.cn/org/login),进入【业务办理】→【护士申请业务确认】。

2、查找您的申请记录,核对身份证号、考试编号、聘用信息及上传材料完整性。

3、如材料有缺漏或模糊,单位可点击“退回”并填写原因;您需重新登录个人端,在“业务查询”中找到该条申请,点击“修改”或“撤销”后重新提交。

4、审核无误后,单位点击“同意”,系统生成《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单位打印并加盖公章。

5、单位将盖章后的审核表连同您提供的纸质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五、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与证书领取

审批由县级或市级卫健委(或行政审批局)执行,依据《护士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开展形式与实质审查。

1、卫健委工作人员登录政务审批系统,调取电子申请档案,比对纸质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体检表等需现场验真)。

2、重点核查聘用关系真实性、体检结论有效性、考试成绩编号一致性及单位资质有效性。

3、审批通过后,系统状态更新为“已批准”,制证环节启动,证书编号同步生成并写入电子注册数据库。

4、您可通过个人端“业务查询”→“审批记录”实时查看进度;状态变为“在册”即表示注册完成。

5、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卫健委窗口领取纸质《护士执业证书》,或在提交申请时勾选邮寄服务,证书将寄送至预留地址。